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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练员/救生员培训
教练员培训
发布者:南京市游泳协会    发布时间:2022-06-22    点击次数:0

关于举办2025年江苏省游泳救生员(教员)

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通知


        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市场的规范化管理,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,加快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步伐。南京市游泳协会将举办“ 游泳救生员、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”,合格学员将通过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,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、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。该证书作为游泳救生员、教练员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资格证书,在全国范围内通用。


报名条件:

1.身体健康,年龄18-55周岁,有一定游泳基础,从事和准备从事体育行业游泳教员、救生员职业的人员;

2.报考游泳教员须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;

2.报名初级救生员: 25米速度游(男子20秒、女子22秒以内达标,泳姿不限),男女水下潜泳20米达标;

3.报名初级教员:持有效的救生员证,100米混合泳(50米蛙泳+50米自由泳或仰泳),达标成绩为男子2分05秒、女子2分30秒以内;

4.报名中级教员:持有有效的教员初级证1年以上,熟练掌握三种泳姿。100米混合泳(跳台出发+50米蛙泳+25米自由泳+25米仰泳),达标成绩为男子2分05秒以内,女子2分30秒以内。


收费标准:

1.初级救生员:1380元

2.中级救生员:1880元

3.初级教员:1580元

4.中级教员:1880元

游泳教员、救生员理论补考费380元,技能补考680元(以上费用均含教材费、资料费、场地费、授课费、鉴定服务费,外地考生食宿自理)


报名须知:

1.所有报名人员报名当天自带泳衣、泳裤。

2.考核达标即有培训资格,未达标者不允许报名。

3.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电子证件照(蓝底)。

4.可以选报班期,每期限报40名学员,满30人开班,当期培训一经报名不予退费,截止日前沟通可延至下一期,截止日之后不予退改。当期截止日之后报名只允报到下一班期。


联系方式:

17712850456(微信同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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